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,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,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“大创计划项目”)的立项申报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、学有余力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申报,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,已承担项目被终止的学生2年内不得再申报项目。项目负责人以二至三年级学生为主,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。
每个项目以个人或团队(总人数不超过5人)进行申报,项目负责人为1人,每名本科生只能负责和参与1项项目,项目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,鼓励跨学科、跨专业、跨院系学生组队,且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,每位指导老师本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。
申请立项的“大创计划项目”的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、设计的研究项目。选题必须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,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为出发点,以知识、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为主的课题,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。
1.创新训练项目:本科生人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设计、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.创业训练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3.创业实践项目: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,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(四)完成期限
项目执行时间为1-2年,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,并达到预定的目标。
1.创新训练项目:学校参考各二级学院本科生规模和历年任务完成情况下达指标,今年计划立项60个项目。
2.创业训练项目:学校参考各二级学院本科生规模和历年任务完成情况下达指标,学校今年计划立项30个项目。
3.创业实践项目:学校参考各二级学院本科生规模和历年任务完成情况下达指标,学校今年计划立项10个项目。
4.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指标(附件5)申报,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项目申报省级、国家级计划,推荐评审结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。
1.创新训练项目由二级学院评审推荐: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评审方案的制定与推荐评审工作。
2.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教务处评审推荐。教务处制定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评审方案,并组织推荐评审工作,符合条件的团队还可推荐报名参加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和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。
3.项目成果中,参与学生发表论文的排名必须为前二,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排名必须为前二,专利权人须包含“学院”。
4.学校审核确认评审结果。学校组织专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认。
5.公示与结果公布。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,公示无异议后,将发文公布结果。
1.2019年以前(含2019年)立项的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“计划项目”应完成结题验收,否则按项目终止处理。
2.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“计划项目”应完成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,否则通报批评并暂停经费资助。
3.参与项目的所有学生已到毕业学期的,其项目本次必须进行结题验收,否则按项目终止处理。
(二)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要求
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提交项目进展报告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。
(1)校级项目结题。填写《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(附件3),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;
(2)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题。填写《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(附件3),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,原则上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题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当的应用成果。
(4)超过项目建设期限且不能参加本次结题的须申请延期,并提交《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6)。
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各二级学院的创新训练项目评审方案、项目申报材料(附件1-5,一式一份)和结题纸质材料汇总后交学校创新创业中心(科技园201室),所有电子版发至ts1234@126.com。
联系人:杨红平,联系电话:0938-8369793。
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动员工作,尤其要配好高水平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、申报和项目的开展,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。
7.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指南
教务处